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和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诉讼离婚过程中,通常需要当事人携带如下重要文件资料:
第一,个人身份证件; 第二,结婚证书副本; 第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若存在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其出生证明; 第五,财产证明文件,例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最后,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 在办理具体手续时,当事人需要提前撰写好起诉书,详细列明原告以及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将这份起诉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递交至相应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在法院正式立案后,将会依照法定程序安排公正、公开的调解环节或者开庭审理等环节来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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