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不准离婚后好久才可又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裁决不允许离婚之后,倘若无任何新的状况和理由出现,原告必须等待满六个月之久才能再次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若出现了新的情况或理由,则无需受制于六个月的限期约束。 这一规定既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谐,又为夫妻双方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来修补感情裂痕或者慎重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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