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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间有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中的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形下,亦是有可能进行离婚程序的,然而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倘若患病的一方在其病情相对稳定的状态下,能够清晰地表达出自身的真实意愿,并且明确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双方便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办理离婚手续。
反之,若患病的一方无法清晰地表达出真实意愿,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权衡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患病一方的病情以及日常生活照顾等多方面因素,以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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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