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多久可以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若对方表示不愿离婚,在普遍情况之下,除非具备法定的离婚理由,否则法庭通常不会在首次诉讼中做出离婚的判决。
在此种情况下,原告需等待首次判决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方可再次提起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是否应当判离婚的依据是夫妻间的情感状况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倘若符合下列任一法定情形且经过调解无果,法庭将不得不依法认定其为离婚条件: (一)婚姻存续期间存在持续重复的结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的行为; (二)对配偶或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行为; (三)存在长期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的现象; (四)由于情感不合而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 (五)其他可能导致夫妻之间情感破裂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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