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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到民政局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是无法直接前往民政部门进行处理的。
若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则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院将依据当事人提供的事实与证据,对是否准许离婚做出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材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以及是否存在破裂因素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据此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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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9: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