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起诉环节,只需提交一纸诉状及证明感情破裂的相关档即可;
2.紧接着,进入答辩环节,被告会提供答辩意见并将其副本送至原告手中; 3.然后便是庭审阶段了,这是进行法庭调查、双方辩论以及厘清事实真相和权责关系的重要时刻; 4.最后,法院会把已经生效的判决法律文书送达到你们双方手中。 若夫妇中有一方要提出离婚申请,可先经过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如无法达成共识,便可直接向法庭起诉离婚。 而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需要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实破裂且调解无果,应准予离婚。 另外,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长期赌博吸毒等、因感情问题累计分居长达两年或其他致感情破灭的原因,也会被视为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若一方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另一方则提出离婚诉讼的话,应予以批准离婚。 即使法院已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但如果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后,其中一方仍提出离婚诉讼,也应该得到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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