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以补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的遗失问题,我们提供了详细的补办流程:
当您已经在民政局完成离婚手续,那么只需携带离婚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亲自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的民政局,申请查询并复印离婚协议档案即可。 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就请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由其中一位配偶与另一位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提供复印件,在每页上加上与原始档相同的印章或者标注书写日期。 或者,两位可以先在充分沟通后达成共识,重新起草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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