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是否真的没有离婚的可能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探讨婚姻问题时,我们都知道军婚也属于婚姻的一种形式,因此军婚自然也是可以离婚的。
在涉及到军婚的离婚问题上,我们需要区分为两个不同的情境来讨论: 首先,如果双方都是军人身份,或者其中一方为军人,而另一方是非军人,在此种情况下的离婚请求,将适用普通的法定离婚标准和程序予以裁决解决。 其次,假如离婚请求由非军人一方向军人提出,则有如下处理方法: (1)若军人一方同意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政治机关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出具证明,以此表示其对此离婚行为的认可,之后双方即可前往地方婚姻登记机构对离婚事宜进行正式办理。 (2)倘若军人一方并不愿意面对离婚的现实,政治机关将无法出具明确的证明文件,然而,如果经过政治机关调查核实后确认军人一方确实存在重大过失,此时非军人一方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感状况做出合适的判断,若判决同意离婚,政治机关将负责对军人一方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解决可能存在的心理压力与思想负担。 关于何谓“军人一方的重大过失”,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长期赌博、吸毒等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准则的行为且屡教不改; (4)军人本人因其他重大过失行为对夫妻感情造成破裂伤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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