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瘫痪,男方是否有权提出离婚请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出现身体永久性残疾,在此情况下,男方有权提出离婚请求。
但需注意,除非女方在孕期,或分娩后不足一年,又或者是终止妊娠后未满半年的时间段内,男方才不被法律允许提出离婚诉求。 打开两种结束不幸感情的方式供您参考: 首先,是否有可能在双方之间就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财产的分配等重要问题达成共识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可以由双方亲自并携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合法有效的结婚证明文件和详细的离婚协议前往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正式的离婚手续办理; 如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必须寻找各自律师,努力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被告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以合法手段结束这段婚姻。 但请记住,只有当法院认定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才会做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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