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可以协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哺乳期间,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离婚事宜的。
在此期间,法律并未对此类情况实施禁止性规定。 因此,只要夫妻双方均有自愿意识,且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在哺乳期间签署离婚协议是允许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怀孕以及哺乳期间内,男方是被禁止提出离婚要求的,但女方可随意提出此类要求。 根据相关立法规定,通常情况下,若男方想要提起诉讼离婚,其必须在女方分娩后满一年才可进行,除非女方存在重大过错(例如,若孩子确认由女方与其他人非法同居所产); 而对于女方提出的离婚申请,则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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