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否修改离婚协议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果有特定的状况出现,离婚之后,才有可能对原先的离婚协议进行修改。
2.若是男女双方因为位离婚的原因而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那么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这份离婚协议就应该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履行离婚协议中所规定的所有义务,不得随意更改离婚协议。 然而,若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者是受到威胁等不当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这个离婚协议,并重新对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作出调整。 因此,在整个离婚程序结束后,唯有遇到欺诈或胁迫等特殊情况时,才能考虑对原本的离婚协议作出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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