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患有精神病,还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情况中,若配偶被鉴定为患有精神疾病,仍然享有离婚权利。
由于在此种情况下,患者属于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法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婚姻问题,故需采取诉讼方式寻求离婚途径。 当在患者婚前便已确立的监护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且双方达成共识时,方可完成相关离婚手续。 但如监护人事先表态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只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解决婚姻纷争。 透过法律诉讼途径,能够确保对患者未来生活安置等事项做出妥善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