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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一方想离而另一方不同意,应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夫妻双方有一方同意离婚而另一方拒绝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离婚问题;
2)欲申请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所属区域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离婚诉讼申请书,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彼此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得到修复;
经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正式开庭审理之后,若法庭认为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瓦解无疑,再无和好的可能,且经过调解仍然无法使双方达成共识的话,法院将裁决准许离婚请求,并根据裁决结果出具相应的离婚判决书。
假设此案在当事人度过上诉期限后,法院尚未收到该方的上诉请求,那么离婚判决即刻生效,上述婚姻关系即应即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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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0: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