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间是否可以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然而只有通过在法定程序中请求并由法院裁定离婚,才能有效地解散这样的婚姻关系。
若确认夫妻关系已经严重不合,且经过任何调解努力都无法改善,那么法院应该同意离婚的申请。 根据中国的相关律法,若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可以先由相关的组织协助调解,若调解无果,就可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的申请。 对于此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需要进行调解,若发现确实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无法挽救这段婚姻关系,也就应当依法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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