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要离婚但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拒绝同意离婚,女士依然有权选择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
具体而言,女士可以毫不犹豫地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请求法庭依法展开离婚诉讼程序,并作出裁决。 一旦人民法院对离婚案进行深入调查,证实女方与男方的感情已经发展到破裂无法挽回的地步时,即使多次尝试调解也毫无成效,那么法庭应当依据事实顺势做出离婚的最终判定,并以此为基础发放离婚判决书给双方当事人。 等到此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即便男方不愿接受,女士与他之间的婚姻关系亦将被立即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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