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离婚,法院会多久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司法制度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各类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判时,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判的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 若存在特殊情形需予以延长审理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审批后,方可将审理期限延长六个月; 若仍需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的,则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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