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离婚证本人不去可以代办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证书的补发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该业务并不允许代理人进行代理办理。
然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补发婚姻登记证书的,如果其个人档案资料完备并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完全相符,那么他们便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需要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交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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