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能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即使父母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其对未成年子女仍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责任。
若其中一方未能严格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即构成违法行为,应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在此前提下,需以子女的名义撰写一份正式的起诉状,明确列举要求被起诉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请求; 3、将该起诉状递交至被告(即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所居住地区域内的法院,同时缴纳约为20元人民币的立案费用; 4、待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安排开庭审理相关事宜; 5、在开庭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书或生效判决书等关键性文件; 6、如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建议尽早与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深入沟通和咨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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