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在外生子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丈夫在外已有非婚生子女,其夫妇仍可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即是指夫妻双方经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法院审判途径来终结婚姻关系,同时也宣告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正式终止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然无法挽回,那么应当准许他们离婚。在这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视为判定是否准许离婚的法定条件。而“解除婚姻关系”则特指通过法律程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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