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多久立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先行开展调解工作,而后才能够正式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离婚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类,即由民政部门主导的协议离婚以及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实现的离婚。 然而,尽管协议离婚流程相对简便,但仍存在诸多因素可能导致协商过程停滞不前。 相较而言,选择通过诉讼途径离婚的夫妇,只要符合相关法定条件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原告方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便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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