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法院通常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然而离婚手续相较普通情形显得更为繁琐复杂。
首先,此种情况下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离婚,因为作为配偶一方已失去了独立行使民事行为的能力。 其次,在正式诉状提交法院之前,务必先完成监护权的变更,建议将患病配偶的监护人替换成本人的父母或其他亲属。 最后,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务必提供充分证明夫妻关系已然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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