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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还能起诉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的终极效力将基于两个截然不同的目的形式呈现出来,即:
其一,根据婚姻登记机关所创设的离婚登记程序而生效,另一种则是通过法院裁决或调解效果在法律层面上得以确定。
当协议离婚签订之际,若出现欺骗、压迫等不正当行为,导致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并感到后悔,使用者可在协议离婚后1年之内,向当地法院递交诉讼请求,以寻求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修改或撤回。
此外,针对离婚协议中所未涉及到的事项,例如探望权的行使期限,及孩子的姓名归属问题等,也能凭借审判力量维护权益。
然而,对于离婚这一重大决定的反悔,却无法借助司法途径加以解决。
在离婚尘埃落定之后,倘若其中一方寻找到了夫妻共同财产被配偶隐匿或转移的证据,那么在知晓此事件的第二天开始算起,接受方就有权在两年内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对这部分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当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循法定原则,比如不能擅自处置他人财物,以及禁止结婚、离婚自由等非法条款的存在。
对应于需要法院裁决或调解才能生效的情况,若当事人对判决或调解结果持有异议,离婚本身的效力是不容许再次质疑的,但是关于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的权利,在最终裁决生效以后6个月内,仍然有权向上一级省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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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