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办理离婚的详细流程:
首先,如夫妻二人有共识并同意协议离婚,我们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夫妻双方需到各自户籍所在的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请求; 2.满足申请条件后,登记机构会给予受理; 3.受理后,会进入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 4.30天过后,夫妻二人可再次赴婚姻登记部领取离婚证书。 其次,倘若双方无法协商出解决方案,需考虑诉讼离婚,操作如下: 1.在司法程序中,原告需要准备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随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文件; 3.若法院正式确认并立案,则原告需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4.最后,便等待法院安排的开庭审理时间。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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