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案开庭的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庭的具体程序如下:
1、庭审准备; 2、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及出示相关的证据; 3、法庭辩论,包括当事人答辩和自由辩论; 4、案件评议与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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