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写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书写离婚协议书时,第一点,必须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
第二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作出处理意见,如: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等事项。 第三点,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剥夺或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 第四点,协议书一式三份,里面的内容不得私自涂改,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员前面进行签名。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