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可以要求父母旁听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审理离婚案件父母是否到场旁听,取决于父母本人以及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
旁听不是强制性的,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完全行为能力人都可以参与旁听,法律不禁止旁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 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为,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那么是不允许有人旁听的,属于不公开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 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为,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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