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要去哪个法院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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