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出售车位使用权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发商在特定情形之下销售车位使用权亦为合法之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建筑区域范围之内,规划设计为供车辆停泊之车位与车库,理应首先服务于业主需求。若车位位于房屋买卖合同中所约定可售卖之规划范围内,且开发商持有该车位所有权,则开发商销售车位行为属合法范畴。车位所有权通常归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若车位并未被纳入业主购房公摊面积之中,且建设所需资金完全由开发商承担,则此类车位所有权归属开发商,其有权进行销售。反之,若车位占据了业主公共空间或共有道路、场地等资源,则此类车位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无权擅自对外销售。另外,尚有部分为人防工程车位,此类车位通常作为国家强制性配套设施,产权归属国家,开发商仅能对人防工程车位使用权进行经营管理,但不可对外销售。针对人防工程车位,开发商可将使用权转授给个人或企业机构,但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综合以上分析,开发商销售车位使用权需依据车位性质及规划状况进行判断。规划内之车位,若符合合同约定及业主优先原则,且未侵害业主共有权益,则为合法之举。至于人防工程车位,仅可出租使用,禁止销售。非规划用于停车之车位,例如占据业主共有空间之车位,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无权对外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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