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法院进行起诉申请。关于起诉的审核以及立案事务则由立案庭(立案厅)负责处理,待立案庭明确受理之后便会开具相关的缴费通知单。完成缴纳费用之后,您需要携带银行开出的收费凭证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更换诉讼费的收据,随后您需要将这份收据再次交给立案窗口,至此,立案流程便已顺利完成。
在您成功立案之后,法院的内部工作人员将会把案件分配给具体的承办法官。这个过程中,您只需要耐心等待,由书记员按照承办法官的日程安排,将起诉书送达到被告手中或者通过电话告知开庭时间及其他事项即可。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在接到起诉书副本之后的十五天之内,必须提交答辩状。如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也不会影响人民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 对于法院审理案件,一直遵循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如果举证不能,那么就可能面临失败或审判结果对自己不利的风险,除非法律有另外的规定。开庭审理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和经济案件,审限通常为六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必须得到法院院长的书面批准,且总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还需要延长审限的,须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而适用简单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则为三个月。 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满,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如果您认为存在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但是并不影响判决、裁定的实际执行。特别要注意的是,再审申请必须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以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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