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能预售房吗广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全面获取五项必要证件,其出售房产便属非法行径。对此,您可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检举揭发。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违规开发商的惩处措施具体如下:倘若开发商蓄意隐瞒未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之实情,则须全额退还购房者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还需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也被视为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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