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一房多卖如何要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方在交易中多卖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可依据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遵循以下处理原则:1.若两个合同均尚未实际履行,则应尊重签约先后顺序,亦即先签署买卖合同的买方将有权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反之,后签署合同的买方则无法获取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但仍有权利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若其中一个买方已成功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法院将坚决维护物权的优先地位。3.如果两个买方都未能成功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法院将优先考虑谁先占有标的物。4.若一方当事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义务,那么法院将优先支持其履行在先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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