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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样板有什么区别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与购房合同相比较,预售合同展现出以下几点显著差异:首先,二者在定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预售合同通常于房屋尚未完工且未正式交付使用之前签署;相比之下,购房合同则特指已竣工并已获取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这类房屋由开发商通过市场销售的方式进行售卖,购买人与开发商之间订立的协议即被称为购房合同。其次,从风险层面来看,预售合同涉及的房屋尚处于建设阶段,未来发展趋势难以预料,若开发商因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项目停滞甚至烂尾,购买人可能面临无法入住及无法收回投资款项的双重困境,因此存在较高的风险性。然而,购房合同所涵盖的房屋已建成并获得产权证书,同时小区配套设施亦已完备,购买人在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积极协助其办理房产证事宜,因此风险程度相对较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第三,从合同性质角度分析,预售合同的核心要素并非交付房屋,而是开发商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房屋建设;而购房合同则强调交付房屋以及支付房款两项关键义务,购买人必须严格遵守。最后,当预售合同发生违约事件时,违约方仅需承担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即可;但在购房合同中,除需承担违约责任外,购买人仍须继续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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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