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欺诈怎么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判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可参照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评估:首先,该公司所出售的房屋尚未通过相关验收程序;其次,在销售过程中刻意对房屋的实际状况加以掩饰或歪曲;再次,房屋的售价存在异常波动,与市场行情不符;最后,有证据表明其采用了广告等公开渠道进行不实宣传。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当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手段而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时,有权向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消费者有权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无法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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