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中,法律对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手房买卖违约金之实现,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
当合约主体未能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约或者其行为不足以充分体现对合约的尊重和承诺时,受害一方有权按相应比例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是参照交易总额来确定的,通常约为交易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当然,若因违约给对方带来重大损失,则违约金可作适度调整,但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所受实际损失的三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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