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后卖掉怎么操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房地产权属注册登记人员的示意进行相关销售操作,随后,应把所有收益尽数交付给实际购买方。在此,我强烈推荐您避免采取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之举,因为此种行径在法律框架内属于违法行为,若在完成购房手续之后,实际购买人和名义所有者之间就房产事宜产生了纠纷,届时,两者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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