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院一房二卖赔偿一般有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一房二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明确的规定:在房产买卖双方完成签约后,如果房地产销售方再次将同一套房屋转卖给其他买家,那么受害人--也即是之前成功购入该处物业的业主--拥有权利向对方索要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的利息支出,并且可以要求销售方对此类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害给予合理准确的赔偿;除此之外,投资者同样具有向销售方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力,但赔偿金额不能超出之前所支付的购房款的两倍之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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