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一房二卖的情况,应采取诉讼途径进行维权活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倘若由于一房二卖而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可依照此法解除合同,同时向出卖方索偿相关损失,包括退还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而且还能主张出卖方须负担不超过所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进一步指出,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若出卖方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出售给他人,则应对其予以警告,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纠正错误行为,并处以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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