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购房资格怎么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购房资质的前提下交付的订金能否予以退还,主要取决于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若开发商或房产经纪机构承诺能够协助客户取得购房资格,进而诱骗购房者签署相应的合同,并使得客户支付了订金,此时,客户有权要求取消交易过程,并且全额返还所支付的款项;如若对方拒绝退还相关款项,客户可依法进行投诉及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次,倘若购房者未能获得购房资质的责任在于自身,例如自行与中介等相关方沟通交流,或者通过个人途径向对方承诺可为其实施购房资格申请,但最终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实现销户操作,或是擅自降低预估房屋价值,从而导致无法成功取得购房资格等状况,通常情况下,这类情况的订金返还概率较低,具体事宜需与开发商进行详细商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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