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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进去了是哪些流程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人等情况。
通常来说,其执行流程如下:当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采用刑事拘留措施之后,他们需立即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然后将其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但若遇有诸如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且这些因素可能妨碍侦查工作时,则应该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此外,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者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审讯;
如果认为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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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20: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