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少天转为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司法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然而在此期间,若调查情况有变或有充分证据指向犯罪,被拘留者的司法状况可能转而变为逮捕阶段。
然而,在拘捕行动完成后,被拘留者能否正式被以罪名起诉,关键在于公安部门在案件调查中获取的证据以及检察院对这些证据的审查结果。 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将犯罪嫌疑人正式逮捕,他们必须在拘留期限届满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其进行审查并做出批准逮捕与否的决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安部门可以将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部门可以将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则应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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