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找哪个单位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在房屋交易中未能提供齐全的五项证件(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遭受损失的购房者有权向所在地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法定的五种证件是开发商进行预售或销售活动的必要条件,只有持有这五种证件,他们才能合法地开展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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