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五证不全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项法定手续之一,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协议并退回所购房产。尤其当缺失的恰恰是最关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由此缔结的房屋买卖合同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若是其他四个证件中的任何一个未获齐全,开发商却故意隐瞒这一事实,从而导致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购房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便构成了欺诈行为,据此,购房者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份购房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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