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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预售合同备案后法律效力如何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进行登记备案实际上乃是行政主管机构实施合约监管的一项关键策略,绝非用以确定约束力的必要前提。惟有在预售房屋持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的情况下,且已顺利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且契据展现了缔结合同的各当事人的明确意愿和法律要求,那么便应当认定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效力。购销双方未能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并不妨碍预售合同的有效性;
(2)若买卖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必备要素,则应尊重其约定;
(3)即便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必备要素,然而由于未能完成相关手续,但双方已经切实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这可视作双方当事人共同决定放弃对此项要素的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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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