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判决保全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权限保护是指通过司法机关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保护对象即被保全人的房产实施查封、冻结等管控手段,避免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包括出售、转让在内的各类交易活动。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在执行此类保护措施时,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若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则法院有权依法驳回其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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