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由谁引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产权纷争。此类纷争集中体现于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撤销、变更等环节所引发的争议之中。
2.房屋买卖纠纷。这个议题无疑是当前房地产领域中最为热门且最具挑战性的问题之一。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纷争往往源自于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以及承租关系的情况下,权利人在出售房屋时未能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从而导致与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以及承租人之间的矛盾冲突。 4.房屋租赁纠纷。这类纠纷通常发生在公有住房或者私人房产的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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