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购房定金怎样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纷争得以解决之前,首要举措当是努力以和平方式来寻求和解途径。
具体来说,如果买卖双方经过深入的交流与协商,最终可以就解除合同这一重大事项取得共识的话,就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退房以及退还部分款项等必要程序。 然而,假如这些努力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甚至使得退房、退款成为了基于过失而导致原定合同不能继续执行下去的严重违约行为的话,买受人便失去了向出卖人追索已支付的定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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