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各类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纠纷时,其相应的处理方式将有所差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凡是涉及到房屋这一标的物的所有权确认、使用权利、交易买卖、租赁关系、典当业务、抵押设定等方面所引发的民事争议,以及与其紧密相连的房屋内部装修、外立面装潢、空间布局规划、附属设施归属等纠纷问题,所有当事人均有资格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其次,若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就拆迁补偿款、安置事宜等产生纠纷,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应由负责批准该次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别人民政府进行裁定,如当事人对此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再者,由于单位分配住房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而引发的纠纷,应由本单位或相关行政部门负责解决。 最后,对于因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房地产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关于违法建筑的认定、拆除等方面的争议,如果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对此表示不满,则可以将此作为行政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对于当事人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而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由于违法建筑影响他人通风、采光等权益而引发的相邻纠纷,这些都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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