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家不付款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此类纠纷,可首先进行双方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或者在履行过程中未达到合同预定的标准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第五百七十八条也明确指出,如果一方当事人通过明确表达或以自身行为表明将不会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向该方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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