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产租赁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住宅房屋所引发的合同纠纷一般而言应归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管辖处理。在发生此类事件时,相关当事人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投诉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及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予以裁决。
然而,若仲裁裁决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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