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沧州律师农村房屋征收纠纷咋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能够提供以下服务以协助您解决各种纷争:
1.协商:当事各方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友好态度的前提下,共同协商解决争议问题,这无疑是最理想的选择。 2.调解:若当事各方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则可申请相关机构予以调解,例如,如果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属于国有企业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在此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对争议事实进行辨别与判断,而非进行行政干预。 此外,当事人也有权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庭等机构进行调解。 3.仲裁:若当事人未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且不愿意接受调解,则可依据既定的仲裁条款或在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4.诉讼:若当事人仍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争议,则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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